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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薛惠勻 - 教務 | 2023-02-18 | 點閱數: 461

花蓮縣立自強國中 112 學年度體育班招生簡章

一、依據:花蓮縣政府所屬國民中小學體育班設置要點。

二、招生目的:輔導具射箭、籃球才能學生,使其適才適所,充分發展潛能,為國家培育 運 動人才。

三、招生項目及對象:

(一)項目:射箭(男生、女生)、籃球(男生、女生)。

(二)111 學年度國小應屆畢業之學生(無受過訓練亦可),不受學區限制,免遷戶籍 均可報名。

(三)111 學年度國中七年級(無受過訓練亦可),不受學區限制,免遷戶籍均可報名。

四、招生名額:

(一)新生入學名額:16~25 名(射箭6~10 名、男籃5~8 名、女籃5~7 名)。如 某項目招生名額不足預定招生名額時,該名額可調整至其他項目。

(二)七年級轉班轉學名額:5 名(女籃)。

五、報名日期及地點:

(一)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2 年3 月8 日(星期三)17:00 止。

(二)報名地點:花蓮縣立自強國中一樓學務處體衛組(花蓮市裕祥路89 號,電話: 03-8579338 轉204 或0921-146479 承辦人:姜禮誠 老師。 (受理時間:上班日上午8:30~17:00,中午不休息。)

六、報名手續及費用: (相關表格請上網(http://www.zcjh.hlc.edu.tw/ )自強國中公佈欄下載, 或至本校學務處領取)

(一)填寫報名表、學生資料表、家長同意書、健康聲明切結書(請上網下載或至本 校領取)。

(二)繳交本人最近兩吋彩色大頭照相片兩張。(一張自貼於報名表,另一張隨件繳交)

(三)繳交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

(四)國小健康中心健康檢查紀錄表影本及曾獲相關體育競賽成績獎狀、證明。

(五)國小五、六年級成績單(含導師評語)

七、甄試日期及地點:

(一)甄試日期:民國112 年3 月11 日(星期六)08:00 至12:00。

(二)甄試地點:花蓮縣立自強國民中學。

(三)甄試攜帶用品:自備原子筆、修正帶(液)、飲用水,有弓箭器材者請自備器材, 籃球由本校提供。

(四)甄試流程:

08:30 至09:20 報到;(學務處體衛組)

09:30 至10:20 面試(表達能力與注意力);

10:30 至11:20 體能測驗;

11:30 至12:00 專才測驗。

八、甄試項目:

(一)面試(表達能力與注意力):(10%)

(二)體能測驗:(20%) 1.射箭-1 分鐘仰臥起坐、立定跳遠; 2.籃球-立定跳遠、六十公尺短跑。

(三)專才測驗 (70%)

1.射箭:(1)個人三十六支箭三十公尺單局(有射箭經驗) (2)基本動作(無射箭經驗)

2.籃球:(1)一分鐘三點運球上籃 (2)五對五競賽(現場分組)。 (3)一分鐘中距離自由投籃。

九、錄取方式:依據學生甄試總分成績高低,若有同分者,依照以下成績順序篩選:

(一)甄試成績總分;

(二)專才測驗分數:(專才測驗分數未達70 分則不予錄取)

(三)體能測驗;

(四)面試(表達能力與注意力);

(五)過去參賽獲獎之體育表現及成績;

(六)國小成績。 以上錄取方式均經體育班甄試委員會議審核後錄取之。

十、放榜日期及地點:

(一)放榜日期:112 年3 月13 日(星期一)17:00 以前。

(二)放榜地點:1.本校公佈欄榜示。 2.自強國中網頁(http://www.zcjh.hlc.edu.tw)公告。

十一、報到:錄取者,請於112 年3 月14 日至3 月21 日,於上班時段,逕向花蓮縣立自 強國中學務處體衛組辦理報到手續,逾期未辦理報到者視同棄權,由備取者 依序遞補。

十二、錄取後經醫生診斷不適合激烈運動者或日後適應不良者,需接受校方輔導轉班或轉 學,若本校人數已額滿,原非本校學籍者,頇接受校方輔導轉學,不得要求轉入本 校普通班。

十三、若第一次招生未達所需班級人數,本校將擇期再進行第二次招生工作。

十四、申請成績複查:以書面方式,於112 年3 月14 日(星期二)17:00 前提出申請;複 查僅核對成績登錄及計算後總分,不再重新閱卷。

十五、本招生簡章經本校體育班發展委員會通過並報請花蓮縣政府教育處核可後實施, 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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