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鳳林鎮長橋國民小學場地使用管理辦法」經花蓮縣政府114年5月14日府教設字第1140090447A號令訂定發布。如各單位須使用(或租借)本校場地,依相關規定申請,詳洽:8751654#2103總務主任。